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实施细则
(试 行)
一、总则
1、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是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开展的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系列中的专业工程师资格认证。
2、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学教[2005]067号文的批复,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以下简称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全权负责。
3、由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签发的考试合格证书是申请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必须具备的有效文件之一。
二、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申请认证条件
1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认证对象、应具备技能水平
1.1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认证对象
在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领域和国民经济各领域中,从事食品机械和包装机械专业方面的科研、设计、生产、规划、管理的技术与管理人员。
1.2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1)具备食品机械和包装机械基本理论知识;
(2)具备食品加工和食品包装技术基本理论知识;
(3)能主持或参与食品加工机械及其包装机械设计;
(4)具有独立设计食品加工生产线及其包装工艺流程的能力;
(5)能主持或参与食品加工及其包装生产线的设计及改造。
2、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申请认证条件
2.1已具备工程师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具有良好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
(3)从事食品和包装机械设计、生产、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4)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要求面试时,须参加并通过面试);
(5)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达到规定要求;
(6)用人单位对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能力的认可。
须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证明及复印件:
①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证书;
② 机械工程师证书;
③ 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见习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证书;
④ 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
⑤ 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代);
⑥ 从事食品机械和包装机械相关工作二年以上的证明并提供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⑦ 提供一篇本人署名(合著为第一署名)在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认可的学术会上或专业学报、杂志上近期(3年内)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内容论文。
2.2还未取得机械工程师资格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具有良好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2)应满足以下自然条件:
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
②大学文化程度;
③外语培训考试合格;
④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3)实际工作年限及专业经历:
①本专业或工科专科毕业5年以上,从事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②本专业或工科本科毕业4年以上,从事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注:己取得见习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者,按工程师培训计划要求执行)
③本专业或工科研究生毕业2年以上,从事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
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④其他人员,年龄35岁以上,有15年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专业
工作实践经历;
(4)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见习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者,可不参加笔试,只需参加面试;未取得见习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者,必须参加笔试,要求面试时,还须参加并通过面试);
(5)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达到规定要求;
(6)用人单位对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能力的认可。
须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证明及复印件:
(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证书;
(2)大学毕业证书;
(3)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见习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证书;
(4)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国家人事部门组织的工程师外语考试合格证明;或学会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外语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5)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国家人事部门组织的工程师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或学会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计算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6)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
(7)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机械工程师资格
认证申请表代);
(8)从事食品机械和包装机械相关工作二年以上的证明并提供工作总结
报告;
(9) 提供一篇本人署名(合著为第一署名)在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认可
的学术会上或专业学报、杂志上近期(3年内)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内容论文。
2.3获得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硕士者
经本人申请,提供相应工程硕士毕业证明材料,可直接取得食品机械与食
品包装机械工程师技术资格。
3、认证程序:凡已具备上述有效文件者,即可向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各地
认证分中心按规定程序要求报名申请资格认证。合格者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颁发《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
一、 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
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分定期考试和不定期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考试报名:通过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技术资格认证中心的各省分中或包
装与食品工程分会申请报名考试。
3、考试组织:由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直接组织或由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
委托各省分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如考场和监考)工作。
4、考试内容:《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依据。
5、考试命题与阅卷:由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专家委员会组织考试命题与
阅卷,按考试大纲内容范围,采用题库(不低于500题)选题方式命题。
6、考试成绩合格线:食品加工与装备考试成绩总分为150分,90分合格。
考试分A卷、B卷,A卷:食品机械内容100分、包装机械内容50分;B卷:包装机械内容100分、食品机械内容50分;A卷、B卷由申请参加考试者在报名时本人提出申请确定,考前不能临时更改。
7、考试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颁发资格考试合
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8、考试费用:500元/人。
二、 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
1、培训机构: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机构由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授权。拟开展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的机构应向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培训资质证明、师资力量(专家委员会成员因参与考试命题不能担当培训教师)、招生及培训计划,经认可授权后,方可开展食品和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2、培训机构名单分别在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会刊《包装与食品机械》和网(www.chinapfmtech.com)、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会刊《中外食品和包装机械》和网站(www.cfpma.foodpkg.com)、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网站(www.cmes.org.cn)上公布。
3、培训机构的运作不得违反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负责对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4、对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培训机构招生不力或教学质量低下,或不按计划完成工作的,将被取消授权。
5、培训统一采用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组织编写的《食品和包装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共二册:食品加工机械、包装机械),培训学时:60学时(食品加工机械30学时、包装机械30学时)。
6、培训可有四种形式: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系统知识培训、食品机械与食品包装机械工程师考前培训、高等院校内部培训、企业内部专门培训。
7、培训费用由各培训机构按当地情况確定,并报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备案,交付一定管理费用。
8、应考者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参加培训,不得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