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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
东 省 机 械 工 程 学 会 章 程
(2002年11月22日本会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
|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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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科技信息传播以及科技成果和产品展览展示活动,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科水平,促进机械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传播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
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会员,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委托,承担科技论证、评估、咨询,科技成果和产品鉴定,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评审,科技文献的编审。
三、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推进机械科技人才的培养。
四、组织编辑出版科技期刊、书籍、论文集和技术文件资料、科技论文评审和推荐。
五、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六、发现并推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科技成就的会员、科技工作者和学会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
七、兴办旨在促进社会进步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事业和科技实体,举办为会员服务的集体福利事业和活动。
八、组织会员参加有益的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呼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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