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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机 械 工 程 学 会 章 程

(2002年11月22日本会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科技信息传播以及科技成果和产品展览展示活动,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科水平,促进机械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传播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
  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会员,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委托,承担科技论证、评估、咨询,科技成果和产品鉴定,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评审,科技文献的编审。
  三、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推进机械科技人才的培养。
  四、组织编辑出版科技期刊、书籍、论文集和技术文件资料、科技论文评审和推荐。
  五、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六、发现并推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科技成就的会员、科技工作者和学会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
  七、兴办旨在促进社会进步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事业和科技实体,举办为会员服务的集体福利事业和活动。
  八、组织会员参加有益的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呼声。